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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安徽省工程机械协会  2017/9/4 8:05:42  文字:【】【】【

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安监三〔2017〕176号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27号)要求,现就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安全监管局成立以张海阁局长为组长、杜雪峰副巡视员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李戈扬、监管三处许桂芳、刘刚、秦奋为成员的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以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依法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盯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依照已经明确的部门工作职责,依法尽职履责,勇于担当作为,积极主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全力协同有关部门坚决完成整治任务。

二、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统计情况再进行一次比对,比对不一致的要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各地加油站数量及各加油站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请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于9月29日前将本地区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最终统计情况报我局。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关,对新、改、扩建和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严格安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安全许可;对已经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逐一进行复核,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实施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

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信访举报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每一件信访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形成闭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非法流动加油车、无证无照加油站(点)的查处取缔工作。

请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本地区本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报我局。请淮北、安庆市及宿松县安全监管局保持与同级政府牵头组织单位联系,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告知我局,我局将适时开展包保督查。

联系人:刘刚,电话:0551-62999542(带传真),电子邮箱:weihuachu1407@126.com。

附件: 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告统计表.docx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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