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肥西县发改委备案
现将肥西县弃土消纳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县内土定价,以倒土场地为目的地:
▶运距5公里(含5公里)范围内的255元/车/次;
▶运距5-10公里(含10公里)范围内的221元/车/次;
▶运距10-15公里(含15公里)范围内的204元/车/次;
▶运距15-20公里(含20公里)范围内的170元/车/次;
▶运距20公里以上的150元/车/次;
二、县外土与盾构机土定价,以倒土场地为目的地:
▶运距5公里(含5公里)范围内的400元/车/次(此运距以渣土运输车辆进入肥西县界内开始计算);
▶运距5-10公里(含10公里)范围内的350元/车/次;
▶运距10-15公里(含15公里)范围内的300元/车/次;
▶运距15-20公里(含20公里)范围内的250元/车/次;
▶运距20公里以上的200元/车/次;
▶盾构机土,按照340元/车/次(县内);500元/车/次(县外)。
三、回填土定价:
▶回填土需土方暂不收取费用,倒土方按上述标准收取。
四、非标准渣土车辆定价:
以上定价方案使用与市场通用的前4后8环保型渣土车(容量17m3)。对于尺寸较小的后8轮环保渣土车,其单次消纳土方量按照14m3计,非标渣土车不建议采用。
五、其他
以上定价不包括倒土/取土方产生的所有机械费用(推土机、挖掘机费用)、土方运输费、卫生清理费与现场人员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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