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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案例
作者:安徽省工程机械协会  2023/3/31 11:18:27  文字:【】【】【

、案件简介

2023年1月1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二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亳州市利辛县同祥建材有限公司租用淮南新集二矿的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未采取防扬尘措施,露天堆放煤矸石,同时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环保编码登记的铲车进行煤矸石装卸作业。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违反《淮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防治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及《淮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该公司生产使用的铲车予以查封扣押,并当场处罚款1000元

主办安徽省工程机械协会 电话0551-67887889 指导: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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