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文一•名门假日广场2#、3#楼工程
事故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事故时间:2016年11月24日8时30分左右
死亡人数:1人
建设单位:安徽瑞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勇
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诚
项目总监:陆国华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刚
项目经理:费健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单位:安徽省奋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善利
事故经过:2016年11月24日8时30分左右,合肥市瑶海区文一•名门假日广场2#、3#楼工程,发生一起起重机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造成该起事故发生。
1.文一•名门假日广场2#、3#楼工程已停工整顿,并挂“黄牌”警告,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安徽瑞泰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省奋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全行业通报批评。
3.将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省奋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议省厅暂扣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暂扣安徽省奋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
4.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处罚标准》,给予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费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陆国华分别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并分别扣信用分6分;建议省厅暂停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费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0天;建议省厅抄告相关发证机关,责令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陆国华停止执业11个月。
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守住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建筑施工现场专项治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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