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程机械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相关栏目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作者:安徽省工程机械协会  2018/10/23 15:03:55  文字:【】【】【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1、现场道路的规划、位置、走向、宽度应符合运输过程的安全要求。场内道路应考虑设置人行道或设置避让车辆的人行位置。


2、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进场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驾驶人员持证上岗。


3、场内道路设防撞标志、警示标志、限高标志、限速标志;可行区域安装倒车影像设施。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4、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征得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


5、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6、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7、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8、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派出指挥车在前开道。


9、起重车、挖掘机等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10、每日作业前,须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




主办安徽省工程机械协会 电话0551-67887889 指导: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技术支持:安徽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8002431号-2 

 皖公网安备 34019102000860号